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通知,国家汉办将于近期开展2009-2010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选拔推荐工作。有关岗位需求、推荐条件、材料要求等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09-2010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苏教办外[2009]5号)。申请人须同时符合《苏州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03]169号)相关要求,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一份(须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出国研修计划一份;
3.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上述材料请于2009年3月11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2室,联系电话:67503047,67503048)。
人事处
200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