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2009年度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苏教办外〔2009〕3号),国家汉办将于今年继续向美国选派汉语教学志愿者,入选者将由国家汉办派遣赴美担任为期1年的汉语教学志愿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3名候选教师参加省教育厅的选拔。
二、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符合国际旅行健康体检要求;
3.志愿参加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项目,符合《2009年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志愿者项目》报名条件,能够履行《项目》中规定的教师职责;
4.在职教师,具有三年以上全职教学工作经验;
5.普通话流利,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有较好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在全英文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7.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8.优先考虑有汽车驾驶执照、中华才艺特长者和综合大学教育系及师范学院毕业生。
9.符合《苏州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汉语教师志愿者待遇及派出条件
1.国家汉办将为外派教师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津贴,美方将以如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提供志愿者待遇:
方式一:美方接待学校提供部分工资,使志愿者的总收入(含国家汉办提供的在美期间1000美元/月生活津贴)与该校承担相似教学任务的全职教师收入相同。志愿者需自行解决食宿和交通,美方学校将提供协助。
方式二:美方接待学校提供免费住宿、工作期间的交通和工作餐。国家汉办提供在美期间1000美元/月生活津贴。
2.学校为外派教师缓发出国期间的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岗津贴、综合补贴等),停发校内岗位补贴与奖励。在外服务期间的国内工龄连续计算。
3.外派教师在赴任前须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期回国全额退还。
4.外派教师在美服务期限为1年。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本人书面申请一份(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申请表》中英文报名表各一式二份;
3.用英文如实填写的《健康史及体检表》一式二份;
4.身份证、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或研究生在校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各二份;
5. 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汽车驾驶执照等复印件各二份。
有关项目介绍和表格请在//www.hanban.edu.cn/content.php?id=4318下载。以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均需统一打(复)印在A4纸上。
请各有关单位将申报人员的材料于2月18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学校同意后须于2月20日前将材料报省教育厅)。地点:东校区凌云楼602,联系电话:67503047,67503048。
人事处
2009年2月15日
注: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月17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至院人事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