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江苏省文化厅有关文件精神,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研究方向、申报范围、立项种类、金额、申报条件、申报要求、评审方法、所需材料等均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申报者需认真领会《公告》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的精神。
二、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申报、评审书》)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或者学校人文社科处网站下载
三、请申报者认真查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合理制定项目经费预算,并按照《申报、评审书》的要求如实填报申请材料。
四、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09年3月2日前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4份送交人文社科处计划科,同时将相应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linping@vnsbocai.com。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律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
未尽事宜,可联系人文社科处计划科。电话:67507027。
附件:
1、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活页)
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人文社科处
200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