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200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已开始,有关选拔简章及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已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国家留学网”)上公布。
今年申报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资助人员须符合选拔简章及《苏州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03]169号)相关要求,2009年2月20日起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申请一份(须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出国研修计划一份;
3.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中的《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要求),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院(部)代拟,并将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的WORD文档发至ydzhang@vnsbocai.com;
请各学院(部)根据“十一五”期间师资培养计划,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申请,有关材料于2009年3月6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2,联系电话:67503047,67503048)。
人事处
2008年12月30日
200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已开始,有关选拔简章及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已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国家留学网”)上公布。
今年申报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资助人员须符合选拔简章及《苏州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03]169号)相关要求,2009年2月20日起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申请一份(须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出国研修计划一份;
3.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中的《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要求),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院(部)代拟,并将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的WORD文档发至ydzhang@vnsbocai.com;
请各学院(部)根据“十一五”期间师资培养计划,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申请,有关材料于2009年3月6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2,联系电话:67503047,67503048)。
人事处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