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工委,各分工会: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号召。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为弱势困难群众,特别是残疾人、重症病人和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众献爱心,帮助他们克服暂时的困难,营造互助互爱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苏州。根据《关于市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苏政民[2008]264号)精神,经有关部门研究,现将我校慈善募捐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党委、党工委,各分工会要周密部署,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把这次“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切实抓紧抓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助,发挥表率作用。
二、募捐范围
此次募捐活动范围为全校教职工。捐款不设标准,鼓励多捐。
三、募捐程序
教职工捐赠的资金由各分工会协助各党委、党工委集中收缴到校工会,由校工会汇总后上交苏州市慈善总会帐户,凭解款单(附捐赠人员名单及捐款金额)到市慈善总会开具收据。
四、时间要求
请各党委、党工委,各分工会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捐赠人员名单和捐款汇总到校工会。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苏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关于市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关于市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在苏部省属单位: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号召,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的重要补充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求,结合我市每年11月份要集中开展一次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安排,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于11月份重点在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中,集中开展第七届“同在蓝天下――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为我市弱势困难群众,特别是残疾人、重症病人和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众献爱心,帮助他们克服暂时的生活困难,营造互助互爱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苏州。
二、募捐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动员,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三、时间安排
第七届“同在蓝天下――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时间11月20日――12月5日。拟定于12月5日,在苏州开明大戏院举行慈善文艺演出活动,届时市四套班子领导和有关单位代表将上台捐款。
四、活动组织
这次募捐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广电总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慈善总会等部门联合组织发动。
1、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市级机关及其系统的募捐组织工作;
2、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负责在苏部省属单位的募捐组织工作;
3、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各宗教团体和人士的募捐组织工作;
4、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负责现场布置及接收捐款、统计公示等工作。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这次“同在蓝天下――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切实抓紧抓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助,发挥表率作用。
2、募捐范围
因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使部分企业遭受诸多困难,为支持企业发展,本次活动不在企业劝募,重点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组织,以党员、团员、干部为主体,捐款不设标准,鼓励多捐。
3、交款程序
请各地、各单位集中汇总,统一通过转账或现金解款方式缴款至苏州市慈善总会帐户,凭进账单或解款单到苏州市慈善总会(苏州市体育场4号3号楼110室)开具捐赠收据,也可直接缴款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当场开具捐赠收据。并请于2008年11月28日前将本单位、本系统的捐款人数和金额数告知苏州市慈善总会,以便于12月5日文艺演出现场汇总通报。
苏州市接收捐款帐户:
帐 户 名:苏州市慈善总会
开户银行:交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银行帐号:325601000010149072362
地 址:苏州市体育场路4号3号楼110室
联 系 人:葛莺、周丽娟、温海兰、庄茂荣
联系电话:65245559 65242229
传真电话:65128279 65128278
电子邮箱:SZCSZH @263.net
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苏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0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