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积极发挥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切实推进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为推进“两个率先”、建设国际化现代化新苏州服务,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开展“苏州市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专家”评选活动,今年将进行首次评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大力表彰长期以来热心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并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树立德学双馨的楷模,在全社会努力倡导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的良好氛围,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是,在苏州市(含在苏高校)工作满十年以上,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教学、科研、宣传普及等工作,理论成果丰硕,社会影响广泛的人员均可申报参与。具体条件如下:
1.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优秀的专业素质、精深的学术造诣和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近年来研究成果丰硕,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社会评价优秀。
(1)近年来学术著述丰富,学术活动积极,社会影响广泛;
(2)近年来在江苏省和苏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中,分别获得过省级奖项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项;
(3)近年来主持过或积极参与苏州市重大社科研究项目,并发挥重要作用。
2.具备良好的社会科学普及意识和工作热情,热心社科公益事业,经常参与社科讲座或报告会,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活动,影响广泛并深受好评。
3.关注现实,关注发展,关注民生,经常就苏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提出富有前瞻性、战略性的意见和建议,每年都发表多篇富有思想深度和重要实践指导意义的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4.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至2008年9月18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及评审程序:评选活动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的办法进行。
(1)凡申报“苏州市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均需填写《苏州市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专家申报表》(一式三份),提供本人研究成果目录、代表性成果、参与哲学社会科学公益活动情况证明,以及省、市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A4纸复印,连同申报表一起左侧装订成1本交人文社科处成果与综合科。
(2)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社科联成立“苏州市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专家”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选,确定表彰名单。
(3)申报表可在人文社科网//skc.vnsbocai.com/下载专区的奖项申报相关中下载。
四、表彰奖励
“苏州市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专家”拟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约10名左右。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社科联对当选为“苏州市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专家”的人员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发给一次性奖金人民币1万元整。
以上如有疑义,请与成果与综合科联系,电话675(07029)。
附:《苏州市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专家申报表》
人文社科处
200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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