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07]31号)及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本年度教师岗前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试对象
新补充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以及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形式与内容
岗前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采取统一培训、校本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授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的课程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校本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的内容包括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等,尤其要加强对专任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情况(含撰写教案、试讲等)的考核并填写《苏州大学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表》。
三、岗前培训的考勤与考核
首次参加岗前培训考试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参加培训时,必须遵守有关考勤、考试等规章制度,做到上课不迟到、不缺席,遵守课堂纪律。因故不能上课者,必须事先请假。因事请假必须持所在学院(部)、部门的证明,因病请假必须有医院证明。病事假超过30课时者或未经批准擅自旷课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须在第二年重新参加学习后方可考试。学员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或停止学习,应持相关证明材料于开课前到人事处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限为一年。
学员学习结束后,必须参加规定课程的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务及阅卷工作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负责。凡考试作弊者,成绩一律作零分计算,并给予通报批评,延迟两年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岗前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发给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新教师岗前培训成绩将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补考,成绩合格后发合格证书。新教师在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前,不再安排其他培训任务,包括出国进修等。
四、部分考试科目免修条件
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教育学学科门类硕士及以上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五、考试、培训时间
考试时间为2008年12月13、14日两天,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高等教育学 12月13日 9:00-11:30
高等教育心理学 12月13日 14:00-16:30
教师职业道德 12月14日 8:00-9:30
教育法律法规 12月14日 10:00-11:30
培训时间拟定为9月下旬至11月底(利用双休日安排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培训有关费用
岗前培训的培训费为每人每门80元、考试费每人每门20元、报名费每人5元;培训教材名称及价格如下:
《简明高等教育学》 28元
《高等教育心理学》 28元
《教师职业道德论》 28元
《教育法教程》 30元
七、其他有关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07]31号)文件规定,“岗前培训合格,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是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请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使本单位人员充分认识岗前培训的目的和意义。
学院(部)及有关单位报名须交材料如下:
1、《2008年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1份(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2、《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1份(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3、《苏州大学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表》(1份/人、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4、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人员的相应毕业证书及成绩单复印件。
5、近期免冠照片(1张/人,背面写上姓名)。
6、报名所须所有费用。
请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按上述要求于9月5日前将材料及费用交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2),同时将表格电子文档发送至ttyang@vnsbocai.com,联系电话:67503047。
人事处
2008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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