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效激励版权创造与运用,推动版权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励办法(试行)》(苏府规字〔2013〕8号),自即日起,开展2019年度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人须为申报作品的著作权人。申报作品如有多个著作权人,由第一著作权人在征得其他著作权人同意后申报。申报人须为拥有苏州市户籍的自然人,或在苏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报作品要求 申报作品应是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发表的作品,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获得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2.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3.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4.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其他影响参与评奖的纠纷; 5. 此前未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同类奖励(凡往年已申报本奖项但未获奖作品不得再次申报,但取得新的实质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作品除外)。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9月27日。 四、申报、评审程序 1. 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申报工作通过申报人申报、相关部门或单位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件作品。 2. 部门或单位在接受申报人推荐申请后,对照本通知要求,择优进行推荐。 3. 所有申报材料先报送至申报人所在市、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初审。相关市、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评审办公室(苏州市委宣传部出版和版权管理处)。 4. 评审办公室复审申报材料,并组织专业评审小组对通过复审的作品进行初评,产生预获奖作品。预获奖作品经苏州市优秀 版权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审定,产生获奖作品。 5. 评审委员会审定结果通过本市相关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公示10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及异议处理完成后,评审结果上报苏州市人民政府,由苏州市人民政府予以批准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五、奖项设置 2019年度苏州市优秀版权奖分为一、二等两个奖励等级。一等奖数量不超过5个,二等奖数量不超过15个。 六、申报材料 1.《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申报表》(见附件2); 2. 申报作品的作品登记证书复印件(由本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3. 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申报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示意图、标示物等能够说明作品 本身情况的物件。其中:动漫游戏作品、影视(电视、电影、动 画电影等)作品、舞台作品须提供作品电子件,软件作品须提交作品电子件并另附功能界面截屏图,音乐作品须提供书面材料及电子件,摄影作品须提供作品8寸彩色照片,美术作品须提供能标示作品特点的多立面彩色图片。所有作品电子件请选用可由电 脑播放的一般格式,并标明作者、作品名称等信息; 5.申报作品公开发表的证明材料; 6.申报作品专业水平、学术价值的证明材料; 7.申报作品所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申报材料按本通知所列次序统一胶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列出目录。所有材料、物品一同装入资料袋。资料袋上粘贴标明申报人相关信息的“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申报材料袋封面”(见附件1)。 整套申报材料同时制成电子件(word或pdf格式),并报送至评审办公室电子邮箱:szsbqj@xcb.suzhou.gov.cn。 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七、工作要求 1. 请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报人提供指导和帮助。 2. 评审办公室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0号楼625室,联系人:章澄越,电话:68615320,本通知文件可在(www.xcb.suzhou.gov.cn)苏州宣传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郭才正,65227842,czguo@vnsbocai.com。或联系科学技术研究部知识产权管理科,刘超,67504018,chaoliu@vnsboc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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