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9】9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我校2020届毕业研究生顺利就业,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现开展2020届毕业研究生生源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1、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统一招收,正常学制内拟于2020年毕业的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非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含:定向培养研究生)均应统计生源。请各培养单位重点关注2017年首次招收的非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研究生。 2、往年未正常毕业,拟推迟到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请各培养单位负责就业工作老师在汇总名单后,于9月12日前提交附件1:《生源信息导入表》至邮箱whu@vnsbocai.com,并提前联系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老师确认。 3、2020年不能正常毕业,拟推迟至2021年毕业的研究生本次可以不统计生源,同时须按正常流程提交延期毕业申请。 4、正常学制内拟于2020年毕业,但确无毕业就业、上报生源需求的研究生,经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批准后可以不统计生源信息,请各培养单位负责就业工作老师于9月12日前提交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的书面材料至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 5、因退学等原因已不在籍的研究生不需要统计。 二、统计上报 毕业研究生生源统计工作通过“苏州大学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网上完成。 1、毕业生使用自己的账号登录“苏州大学就业信息网”(//suda.91job.org.cn/user/login),点击“马上注册”键入新的密码和个人信息后提交审核。当页面跳转至主页后,点击“学生”进入“生源信息核对”后再点击“编辑”,核对显示的相关学籍信息(学籍信息要与招生录取时的信息一致,不能修改),正确无误后,录入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培养方式等基本信息,定向研究生需要录入单位地址及单位性质,点击最下方“提交审核”确认上报。 2、各培养单位负责就业工作老师通过指定账号,登录“苏州大学就业信息服务平台”(//suda.91job.org.cn/admin/default/login),通过 “就业管理”进入“生源信息”,查找和审核本单位毕业生上报生源情况。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把该项工作通知到每一位拟毕业研究生,并通过登录“苏州大学就业信息服务平台”随时查看学生上报情况,对没有上报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对每一位学生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特别对学生生源地认真核对。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研究生登录《系统》后,所有*标记必须仔细填报。其中: (1)困难生类别: “非困难生”,“就业困难”,“家庭困难”,“残疾”,家庭困难主要指贫困生,残疾主要指生理方面,就业困难可以包含少数民族生和有心理方面问题的毕业生,没有特殊情况者一般皆列为非困难生。 (2)培养方式:非定向/定向 (3)学制:阿拉伯数字2/3/4 (4)出生日期示例:20170919 (5)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根据毕业生实际入学日期填写,统一为:“201509”、“201906”。 2、毕业生生源地字段填报要求: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如果随意改动,生源地出错,在派遣期满后将无法正常返回原籍,影响户籍落入,派遣后发生任何问题,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1)对于定向研究生:生源所在地是工作单位所在地;对于非定向研究生:生源所在地是其考入苏州大学前户籍所在地(不包括集体户口)。 (2)“生源所在地”通过《系统》中下拉菜单选定,内容务必选择为XX省XX市(XX县),精确到区、县一级。 例:生源为苏州人,生源所在地区应填报为“江苏省苏州市”;生源为徐州沛县人,生源地区则应填报为“江苏省沛县”。 3、定向研究生须完善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定向单位须与招生录取时签订协议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4、若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或专业名称与录取时有变更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有关部门同意更改的批准文件,由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核实后交至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 五、上报时间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生源信息导入表》(电子稿),确无毕业就业、上报生源需求书面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9月12日。 2、研究生上网填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18日。 3、各培养单位核对研究生信息截止时间:2019年9月25日。 六、特别提醒 毕业生生源统计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含:发放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的前提和依据,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毕业生资格审查,杜绝错报、漏报,按时完成生源报送工作。不进行本次生源上报的研究生,2020年将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派遣。同时,进行本次生源统计上报的研究生将计入各培养单位2020届就业数据统计,届时定向生就业情况将由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统一上报,不会影响就业率数据。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胡老师 联系电话:65226931 联系邮箱:whu@vnsboc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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