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9】92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研究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各项培养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1.根据学校安排,我校2019级研究生新生定于9月7-8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于9月5-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研究生院211室领取新生研究生证。 2.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在9月9日下午5点前将《苏州大学研究生未报到情况统计表(新生)》(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至liuy@vnsbocai.com。 3.2019级研究生(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和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的体格复查工作按校医院的安排进行。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9月11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籍管理—学生注册管理—学生体检表打印栏目,下载打印研究生的体检表,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后,将体检表发给研究生(暑假已参加体检的研究生使用原体检表,无需重新打印)。如体检表上无照片,由研究生本人贴好照片后研究生培养单位加盖骑缝章后,再发给研究生,同时通知研究生务必按照体检时间准时参加体检,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4.新生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注册。超过学校规定期限(开学时间15日内)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将按自动退学处理。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苏州大学研究生缴费情况统计表(新生)》(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9月1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11室,电子版请发至liuy@vnsbocai.com。研究生院将符合注册规定学生的注册条发放至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注册条贴在新生研究生证上,然后凭《苏州大学办理研究生证用印申请单》到校办盖章。 5.信息完善:新生入学后请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于9月20日前完善基本信息和入学信息。基本信息完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上角“提交”;入学信息完善:个人信息—研究生入学登记—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所填内容均为入学时实际情况,没有的内容填“无”,信息提交后不予修改。非2019级研究生若有未填写完整的也请登录系统补全信息。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研究生完善基本信息和入学信息。 6.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老生报到、注册工作 1.老生于9月1日(星期日)报到。 2.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在9月3日前将《苏州大学研究生未报到情况统计表(老生)》(附件3)加盖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11室,电子版请发至liuy@vnsbocai.com。 3.对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的休学学生,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苏大研[2017]38号)及时处理、报送。 4.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超过学校规定期限(开学时间15日内)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将按自动退学处理。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苏州大学研究生缴费情况统计表(老生)》(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9月4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11室,电子版请发至liuy@vnsbocai.com。 5.对2019年9月已达到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但还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苏大研[2017]38号)、《关于做好2019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研字[2019]19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业督促工作的补充通知》(研字[2019]80号)做好学籍清理工作。 三、教学培养工作 1.老生于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 2019级新生公共课从第3周开始上课,专业课请按照各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安排的时间上课。新生在第2周将安排网上选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选课结束后,研究生可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个人课表。 3.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并将课程安排通知到每位师生,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稳定有序进行。凡排进研究生课表的课程必须按教学日历授课,未经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同意不得随意调课、停课以及调换时间、地点,未经批准的,严格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4.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安排好研究生专业课教材订购等工作。 5.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拟于2020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成绩单在12月前完成送审(一式两份),将拟于今年下半年毕业的研究生成绩单在11月前完成送审(一式两份)。 6.2019级研究生英语免修、分班工作。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外语分为基础外语和应用外语两个模块。其中基础英语根据国家统考入学英语成绩施行部分免修免考制度,未通过免修免考的同学参加分班学习和考试。具体分班名单请见研究生院网页(培养工作-教学管理栏目),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到有关研究生。 以小语种(包括日语、法语、俄语或德语等)为学位基础外语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复学),不施行免修免考,一律参加学校开设的小语种课程学习。硕士外语(小语种),6学分/一学年;博士外语(小语种),4学分/一学期。 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已通过国家英语考试的可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课程学习,直接免修免考。 7.成绩免修申请。 入学前经我校批准学习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该门课程免修。申请方式:登录“苏州大学师生网上事务中心”(网址//aff.vnsbocai.com),点击“学生”身份,在“事务搜索”栏内输入需要办理的事务关键词(“免缓考”),选择“在线办理”,认真阅读相关提醒填写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提交后可再次登录系统,点击“我的事务”查看流程进度。本学期课程免修申请截止9月30日,逾期不予审批。 2019级以前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如已通过国家外语考试但未通过学校英语课程考试者,可凭国家外语考试成绩,按上述方式申请免修。 四、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和维护工作 1.2019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维护 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在9月7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2019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维护,并设置对应专业的学分要求与课程(可参见附件5设置模板)。同时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检查往届生的培养方案是否完整,若培养方案有缺失,一并维护完成。培养方案维护关系到后续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制定与成绩录入,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维护。 2.2019级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 请2019级研究生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打开“培养管理”栏目,在导师指导下,于2019年10月10日前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选择研究生学习期间将要修读的课程,制定课程学习计划,同时制定科学研究培养计划,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上角“提交培养计划”,提交后可在“培养计划查询”中查看相关信息。培养计划一旦提交将不能修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修改,可在系统点击右上角“修改申请”,待导师审核、培养单位批准后方可修改。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系统的“培养信息管理”—“提交计划人数统计”查看已提交信息的研究生。 五、其他 学校为每位2019级研究生分配了一个电子邮箱,名称为“学号@stu.vnsbocai.com”。今后重要通知将同时发送到学生邮箱,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学生及时查看本人学校后缀的电子邮箱,凡是发送邮箱事宜由于学生自己未及时查看、延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5226986。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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